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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计量发展规划子规划之四:工业和能源计量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一、发展目标

  “十二五”工业和能源计量发展目标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国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满足国家能源监控的计量需求,工业企业的计量需求,以提高工业和能源计量工作有效性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业和能源计量监管、计量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工业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国家节能减排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具体目标:完善工业和能源计量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构建工业和能源计量技术保障体系,健全工业和能源计量监管体系。

  二、重点内容

  (一)完善工业和能源计量法律法规体系

  1. 以《计量法》、《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核心,鼓励地方制定地方能源计量规章制度,构建完善的工业和能源计量行政法规体系。利用修订《计量法》有利契机,将工业和能源计量管理的相关要求法制化、制度化,为依法行政和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2. 制(修)订工业和能源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一批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技术规范,制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技术规范,构建完善的工业和能源计量技术规范体系。

  (二)构建工业和能源计量技术保障体系

  1. 推动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建成25家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对煤、石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构建能源计量在线监测技术模型,初步建立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发挥能源计量中心作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数据进行科学采集、综合分析和有效应用,建立能源计量检测网络及能源计量数据库,为政府节能减排和实施节能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2. 积极开展工业和能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以科研带动工业和能源计量技术及管理水平提升。结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需要,加大能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特别是实时监测、在线检定校准、能源计量数据准确采集等方面的实用型、新型计量技术的研究,及时将科学成果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也可采取与用能单位共同开发等模式,利用用能单位的现场条件及现场经验,共同研究能源计量技术和节能技术,直接服务于特定的用能单位需要。

  3. 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建立高标准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测试手段,如:大口径水表、天然气流量、互感器、在线电能表等,满足能源计量检测服务工作需要。加强为传感网、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相关的计量技术能力建设,提高计量技术机构服务于工业企业和能源计量发展、服务于新兴产业进步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4. 加强计量技术机构技术人员素质建设。提高计量技术机构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培养一批懂得企业生产和节能减排技术要求的计量技术人员。

  5. 加大节能产品能效评价实验室建设。结合当地产业特点以及节能产品能效评价的需要,加强节能产品能效评价实验室建设,为开展节能产品能效评价、节能产品监督检查等做好计量技术服务。

  6. 提高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加快推进天然气高压大流量计量站的建设,继续做好国家重点天然气工程高压大流量计量系统的首检,确保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如期完成,保证天然气计量交接准确可靠;组织研究储油计量技术,保障油库验收的计量数据准确可靠,并与国际油品计量交接方式相一致。参与国家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建设,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护、低碳经济、气温变化研究等重点领域的检测工作,为其提供计量测试服务。

  (三)健全工业和能源计量监管体系

  1. 健全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企业计量管理基础和规模的不同,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帮助企业通过不同级别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向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计量基础水平高的大、中型企业颁发测量管理体系AAA认证证书。

  2. 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实现国家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100%达到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加强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要求,即重点用能单位进出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重点用能单位所属的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重点用能单位所属的高耗能设备(锅炉)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3. 健全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计量过程的双轨监管制度。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改变强调计量器具配备、计量器具检定的单一管理方式,研究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省,依托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研究如何指导企业充分发挥能源计量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在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监管的同时,加强对产品质量检验、物料核算、能源计量、安全和环境监测以及生产监控等计量过程的有效监管,保证测量过程和结果的准确可靠。

  4. 健全对能源计量数据的监管制度。将能源计量器具出具的数据作为企业能源消耗管理的基础数据,将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作为计量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使用和传输管理,强化计量数据的监督力度,进一步理顺和加强消耗能源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工作。通过耗能数据的量化管理,使耗能与节能的数据更加真实、可靠。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数据采集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并按生产周期及时更新能源计量数据。

  5. 健全工业和能源计量岗位和计量人员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能源计量管理和技术岗位,并根据企业规模确定岗位人数配备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

  6. 健全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全面启动并强化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每年针对5种左右食品和化妆品开展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

  7. 开展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的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用能产品能源消耗量的计量标准,建立用能产品能源消耗量的量传和溯源体系。制定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检测计量技术规范,提升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的能源效率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开展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查,为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8. 推进能源计量器具的智能化进程。鼓励企业以智能化计量器具为基础,建设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引导智能化、信息化的能源计量管理分析系统在社会各界广泛应用,推进能源计量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创新

  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是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主要措施,创新工业与能源计量工作机制是实现“十二五”国家工业和能源计量发展规划的主要保障。“十二五”期间,要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创设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服务国家节能减排发展要求的工业和能源计量监管制度。

  (二)加大投入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开展工业和能源计量技术研发,解决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低碳经济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

  (三)加强落实

  总局统一部署和地方专项落实相结合,鼓励地方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建立满足地方政府需求的长效监管机制。开展专项工业与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业和能源计量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