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计量校准的法规理解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计量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检测或测量系统的示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检定:通过校验提供依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
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了《计量法实施细则》,从而进一步健全了我国计量法制。 根据国家计量法的规定:国家采取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废除。
国家通过对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的强制管理,保障量值的准确可靠。计量器具管理包括:①对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的管理;②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管理;③对计量器具进口的管理;④对计量器具使用的管理。通过查阅相关计量法律法规,以及对 计量 的理解,对 计量 要求得出如下结论: 
  一、除了一些极大型企业,可以设立 计量检定 室、配备检定员外,一般企业对于强检计量器具应送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检定。 
  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但对检定条件及检定人员的资格有一定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见下文)。 
  三、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四、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有较大的区别(具体区别见下文),对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公司可进行计量校准(自校、 外校 或二者相结合),但对计量校准有要求。 
检定和校准是不同的